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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黄廉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提速

来源 :信用湖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9-14 14:24 打印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进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目前企业和公民个人信用信息散布在各个行政管理部 门和系统中,要把这些散落的资源集中统一整合加载到一个公共平台上,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能力。当前,在国家层面已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应继续强化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能,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另一方面应督促和指导地方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 构,建立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体系。当前,可通过国家与地区联动,在省级或市级层面开展社会信用系统综合建设试点,鼓励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为全国推广积 累经验。

  建立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建立统一完善的社会信用标准系统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目前已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等一批信用体系建设 的规章和标准,但社会覆盖面不够。国务院已经批复了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应以此为契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协会的作用,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环境保护、融资担保 等各领域制订相应的信用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部分重点从业人员的信用标准和执行规范,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加快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以统一的信用标准体系为基础,进一步打造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共享交换体 系、统一公示发布系统等。逐步将工商、纳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合 同履约、教育科研等各领域的信用信息纳入到统一的平台中来,同时着力推进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充分发挥社会信用综合评价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在确保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安全的前期下,充分发挥社会信用的奖惩 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企业和个人的日常信用记录作为评价和判断企业或个人诚信度的重要依据。通过分级分类将失信记录和企业、个人的日 常经营、生活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