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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信用修复政策宣传

来源 :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9-13 11:26 打印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两书同达”工作要求,莱芜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信用修复政策宣传。9月11日,莱芜区城市管理局法规科及张家洼中队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莱芜区城市管理局的第一份《信用修复告知书》,向当事人讲解信用修复流程。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引导失信主体及早纠正失信行为。


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对当事人诚信意识的提高、营商环境的优化、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存在当事人对公示情况不了解、对修复时限、流程不清等问题。而行政处罚的公示会让失信主体在财政资金补贴、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评先评优及金融信贷等领域会受到一定限制。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主动告知当事人尽快纠正错误的时限,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信用修复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莱芜区城市管理局将按照“两书同达”机制相关要求深入推广、持续完善,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助力莱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