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济南>>联合奖惩案例
受害人姚某遗像
“我的女儿离开我整整五年了,今天是她的第五个忌日………终于等来了第二个判决!!!”5月19日,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受害者姚金易母亲李洁发文回应案件最新进展。
记者从李洁处了解,针对“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二审,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已下达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为,王祎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李洁书面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王祎哲母亲吕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李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住宿费、交通费共计1400755元。吕某于本判决生放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偿李洁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同时,驳回李洁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中还提出,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632元,由李洁负担3325元,已交纳。由王祎哲,吕某负担1830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的。保全费5000元,由王祎哲、吕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进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案件回顾:
2016年5月19日晚,李洁16岁的女儿姚金易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金易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某的同学——17岁的王祎哲投案自首。据王祎哲交代,19日21点左右,在教室强行和姚金易发生关系后,因为恐惧其会告知家长老师,扼其脖颈致其窒息死亡。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祎哲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祎哲一方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事审判后,李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李洁在《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法院判令两位被告——王祎哲和他母亲吕某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752990元。
热点新闻
-
国家监委严查严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叫停整改盲目“造景”项目700余个
2024-12-23 访问次数:
-
2024-12-18 访问次数:
-
我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走访12万余户 发放贷款237亿元
2024-12-16 访问次数:
-
2024-12-09 访问次数: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2025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4-12-09 访问次数:
-
2024-10-28 访问次数:
-
2024-10-23 访问次数:
-
2024-10-21 访问次数:
-
2024-10-16 访问次数:
-
2024-10-0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