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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济南市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6-29 14:22 打印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建设在济南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结合功能定位和发展特色,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在营商环境、金融创新、科技驱动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了可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16项制度创新成果。现就做好复制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经征求部门意见、实地调研、专题研讨、专家评审等,按程序筛选16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市进行复制推广:

一、“证照同销”市场主体退出服务新模式;

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绩效评估新模式;

三、“跨语言”服务模式助力企业高质量出海;

四、齐鲁“贸金泉境通”助力“双循环”;

五、“区块链+”智能政务新模式;

六、“互联网+医疗”打造智慧中药房服务新模式;

七、打造外籍人才出入境服务绿色通道;

八、首创“人才公证链”服务平台;

九、五位一体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十、“物联网+”智慧计量新模式;

十一、QFLP金融创新拓展利用外资新渠道;

十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五元联动”服务模式;

十三、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新模式;

十四、律师远程会见系统;

十五、“虚拟大学”数字教育新业态新模式;

十六、劳动争议“调裁审援会”一体化服务。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将复制推广工作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注重差异化探索,科学合理组织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将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推广工作取得实效。市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复制推广工作的指导,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我市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复制推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21年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制度创新成果.doc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666049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