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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有效)

来源 :历下区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3-22 10:53 打印

历下政办字〔202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历下区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历下区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激发数据要素潜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建设数字历下,根据《数字山东2021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21号)、《山东省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21〕1号)、《济南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济政办字〔2021〕21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统一规划、需求牵引、示范带动、多方协同的原则,聚焦支撑能力、指挥能力、“掌上政府”、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数据汇通、数网安全等7个重点领域,深入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推动共享数据在各领域创新应用,打造一批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构建全天候服务型“掌上政府”,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优政、惠民、兴业中的基础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为建设国际化一流中心城区而努力奋斗。

二、重点任务

(一)支撑能力突破行动。

1. 数据汇聚支撑平台建设。结合国、省、市、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部署,推进数据汇聚支撑平台数据治理和时空数据平台建设,为区级相关智慧应用场景和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及街道分中心提供大数据应用支撑。(区大数据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不断提升数据汇聚支撑平台数据中枢支撑保障能力,拓展低代码敏捷开发服务,构建全区一体化数据应用服务体系。探索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服务系统建设,面向各类业务场景提供数据采集、数据核验、数据录入、问答对话及任务对话等技术支撑能力。(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推进视频监控资源汇聚。加快历下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建设汇聚,形成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应用体系,对重点区域领域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基本实现应汇尽汇,并整体接入市级“雪亮工程”平台,推进运维保障体系一体化。(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取得阶段性成效)

3. 统一政务区块链应用系统建设。在“泉城链”建设部署的基础上,推进历下区政务区块链统一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各部门(单位)高性能区块链服务一体化支撑。(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济南自贸区历下区块、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各政务服务事项所属部门(单位)梳理涉及自然人、法人的数据资源目录清单,纳入“泉城链”数据体系,各类社会主体按照统一流程申请“泉城链”数据服务,个人、企业通过“爱山东”“泉城办”APP的“数字保险箱”功能认领。(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局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负责,区大数据局配合;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4. 提升政务业务协同水平。按照“数字山东”业务协同标准化体系要求,推进政务业务协同体系安全可靠升级改造,加快电子印章应用推广,推动组织、人员、业务在线,实现区直各部门、街道全覆盖,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在线政务业务协同水平。(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显著成效)

5. 加快政府机关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机关内部“一次办成”服务系统与电子印章、区块链、量子通信等信息技术创新融合应用,推动机关内部业务运行移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机关办事行政效能提升。(区大数据局、区委改革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显著成效)

(二)指挥能力突破行动。

1. 推进综合指挥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各部门(单位)数据融合与业务协同,横向打通各部门,纵向联通各街道,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打造“实战为先、管用好用”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及时掌控全区各层级各方面重要动态和突发情况,实现综合指挥调度、系统融合应用、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和服务科学决策等功能,加强应用引领,深度挖掘面向实战、务实管用的指挥调度应用场景。(区大数据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2. 推进时空数据汇集应用。依托济南政务云齐鲁卫星地面系统建设部署,探索时空地理信息创新应用体系,在重点建设项目、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应急指挥等领域优先试点应用。(区大数据局负责对接系统,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分别负责本领域数据应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掌上政府”突破行动。

1. 统一服务入口。依托“爱山东”“泉城办”APP建立全区移动政务服务的总入口。将各部门(单位)已发布的政务服务类移动应用统一整合至“爱山东”“泉城办”移动开放平台。各街道、各部门不再新建政务服务类APP,新增移动端应用,应纳入“爱山东”“泉城办”移动开放系统,并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优化涉企服务。推进“爱山东”“泉城办”APP等区级涉企服务系统数据共享,按照市场主体类型、规模、经营范围等精准推送相关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人才政策、惠企政策、招聘用工等服务。(区大数据局、区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打造特色服务。依托“爱山东”“泉城办”APP,发挥既有信息化服务优势,加快建设历下区“掌上办”品牌, 重点打造“无证明城市”、教育招生、档案查询等移动特色服务应用。(区大数据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档案馆负责;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4. 规范应用运维。各部门(单位)按照移动开放系统标准规范开发或入驻服务应用,统一对外服务。按照省市要求,基于省统一用户认证系统,实现所有应用服务用户体系“一号通行”。各部门(单位)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入驻后,要做好应用运维保障,应用调整时,提前与运维人员沟通,通过“爱山东”“泉城办”APP发布应用服务维护通知。各部门(单位)应做好上架应用的功能性、易用性、稳定性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应用实时可用。确实无法恢复的,应向区大数据局提交书面说明,并及时下架。(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政务服务突破行动

1.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依托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大力推广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实现59项服务事项19类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同步亮证,65个事项涉及145个场景在业务办理中实现电子证照代替纸质证照。加快“微审批”线上服务平台建设,以“微信端+身份认证+创新应用”为思路,数据嫁接“爱山东”“泉城办”APP服务平台,实现个体和企业工商注册等业务由“网上办”到“掌上办”转变,进一步节约企业办事成本,改善办事体验。研发智能回访系统,对完成注册登记的新开办企业一个周内由系统进行满意度回访、问题建议收集,配套建立问题整改反馈机制,提高企业群众对开办企业服务的满意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持续开展梳理证明事项清单及分类工作,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实现可“数字化”证明的办理“最多跑一次”。推广以“区块链+证明直通车”系统为基础的证明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模式,在PC端、移动端、自助服务端实现办事证明网上申报、审核、打印和二维码验真。(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推进电子证照广泛生成和应用。加快电子印章在政务领域应用,开展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试点工作。(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梳理辖区证照目录清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行同步生成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并接入市级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共享应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牵头,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书等34类高频电子证照,同步推进高频证照历史数据电子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负责;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五)城市治理突破行动。

1. 完善综合管理体系机制。持续汇聚城市运行数据,完善城市运行主题库,建设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系统平台和街道分中心系统平台,完善城市综合治理、服务、决策和运营一体化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显著成效)

2. 探索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依托时空数据平台,以城区实景三维数据为底图,逐步叠加公共设施、BIM(建筑信息模型)等数据,全面汇集接入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建设项目、应急指挥、科教文卫、公共设施、生态环境等各种专业规划和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并实现城市运行数据实时动态监测。结合济南中央商务区建设,推进历下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探索CIM+试点示范应用建设模式,推动城市数字孪生平台构建和应用,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智慧化水平和基础设施功能,驱动城市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优化城市治理效能。(区大数据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务局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显著成效)

3. 优化网格化服务建设。加强区、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充实人员力量,统筹党群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务、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方面,抓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联通区、街道、社区、网格的四级综合网格化智能工作系统,各部门(单位)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跟进培训”的原则和准入事项规定制度要求等,运用网格力量联动开展工作。加强智慧网格建设,提升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区委政法委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显著成效)

(六)数据汇通突破行动。

1. 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探索数据资源登记、确权、评估、交易、流通制度,积极参与数据交易流通。聚焦疫情防控、教育招生、服务企业、静默认证等重点领域,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一批数据资源典型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的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数据标准和数据规范。(区大数据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负责;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成效)

2. 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开展公共数据资产普查,迭代更新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强化数据资源挂载,提升基础数据开放水平,优化完善数据服务,按需规范对接社会数据,依托省市平台打造“数据超市”供各部门(单位)、社会主体合法合规开展数据共享和应用。(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 推动数据资源汇聚返还。推动各部门(单位)主责结构化数据物理汇聚和数据托管,提升各部门数据服务供给响应水平。(区大数据局牵头,区直各部门分别负责本单位数据汇聚,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按照事权和“数权”相统一原则,推动数据返还,鼓励各部门(单位)开展数据开发创新应用,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智慧社区。(区大数据局牵头,区直各部门配合;长期推进)

(七)数网安全突破行动。

1.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依托省、市、区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部署,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和开发利用各环节的安全责任主体,推进公共数据安全规范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安全顾问制度,定期对全区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完善安全联管联动联报机制,形成全区信息安全防护保障体系。(区委网信办、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配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加强数据供给和使用安全。推动数据供给方对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明确数据采集、归集、存储、整合、共享等环节安全责任,防范数据泄露和被非法获取。数据需求方要加强共享数据授权管理,加强重要敏感数据的使用监管,严格控制共享范围,确保共享数据规范使用,不被泄露、滥用、篡改。(各级数据供给和使用单位负责;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全面提升信息安全水平。推动电子政务领域密码安全等级提升,建立安全态势感知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安全预警和监测能力。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巡查,做好重大时间节点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政务上云系统和数据汇聚支撑平台安全可靠运行。(区委网信办、区大数据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其他部门负责;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实效)依托量子安全隔离系统打通电子政务外网和市量子保密通信网。依托济南政务云,构建统一灾备体系,探索开发量子加密存储、传输和移动办公领域的应用,探索政务领域量子技术创新应用,筑牢安全防护体系。(区保密办、区大数据局牵头;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各级各部门(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每月向区大数据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二)完善制度机制。区大数据局要加强数据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移动端管理,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规范提升,实现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与政务云网资源分配、政务数据管理形成联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涉及大数据创新应用的新制度、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在数据供给、系统融合、制度审核、政策扶持、资金奖补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形成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的合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主流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多维度、多层次、多视角宣传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开展情况,提高公众知晓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大数据创新应用建设,为大数据融合创新应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