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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0-27 10:26 打印

各区县(功能区)发改局(粮食产业发展中心),市粮油质量检测站,济南产发集团、济南莱芜粮食储备中心:

现将《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全市粮食流通行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粮字〔2020〕67号)有关要求,结合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控措施、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五个济南”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贯彻国家局党组“两决定一意见”和“五句话”总体要求,筑牢守好安全底线。

2.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标本兼治,实现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事故救援向事故预防转变,从减少事故向降低风险转变。

3.坚持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从源头上管控风险,从系统上治理隐患,从制度设计上推动安全生产改革创新。

4.坚持完善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员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粮食储备安全生产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督导检查为主向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收看专题片。组织干部职工及时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深刻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基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职工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细走实。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制定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推动辖区内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济南产发集团要充分发挥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各区县(功能区)要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储粮化学药剂管理规定,建立药剂库存台账、领用台账,执行化学药剂“五双”管理,确保药剂库与办公区、生活区、水源距离大于30米,药库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潮、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危险化学品包装和残渣按规定处理,检化验药剂(试剂)有专人管理、分类存放。市粮油质量检测站要重点做好试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确保化学试剂采购、储存到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专人保管、流向登记等制度。

(四)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持续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关于做好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通知》(济粮流通〔2018〕13 号)要求,确保到2020年年底前,各类粮食仓储企业全部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二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辖区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有关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建立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022年年底前,全市2.5万吨仓容(含)以上粮食仓储企业要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五)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力度。按照国家和省局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各区县(功能区)粮食流通行业监管人员、有关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各区县(功能区)、有关企业也要制定年度轮训计划,对辖区安全监管人员和粮食仓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轮训,实现三年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各区县(功能区)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第九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监管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并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确保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制定印发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11月至12月)。各区县(功能区)、有关企业对本辖区及所属企业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治理,推动相关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经验推广等措施,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政策措施,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各区县(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每月底要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反映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每年12月底前,要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年度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年底前,要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实施。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等方式,研究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区县(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把辖区及所属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三)改进监管方式。各区县(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实施精准化监管,既要组织专家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又要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大问题隐患,重点跟踪指导,通过差异化管理,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注重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县(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各区县(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请于10月16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申玉军,联系电话:0531-66608217,邮箱:jnfgw_lscbc@jn.shandong.cn

附件: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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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联络员


编辑:林欣荣

粮食储备与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