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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加强公园(景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 :济南市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9-29 11:12 打印

局属各公园(景区)、市林场,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服务中心:

为加强我市公园(景区)垃圾分类工作,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2018—2020年)》《济南市2019-2020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公园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完善配套设施

(一)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范,结合公园功能分区和游客实际需求,遵循方便游客投放、方便运输作业、设置简洁适用、不影响公园景观的原则,补足配齐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分类的各类设施。

(二)垃圾投放容器的设置位置应固定,不影响消防通道和人员通行;标识、指引应准确规范、图文清晰;在园区主要出入口或显著位置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类告知牌、宣传指引等展牌、展板、展架。

(三)园区应至少设置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内含4分类桶(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桶的数量根据需要设置,可回收物可单独设置存放区域。集中收集点要有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并建立工作档案。

(四)按照绿色环保、循环利用、垃圾减量的原则,各公园应结合实际,开展园林绿化废弃物、动物园的动物粪便等特殊垃圾的回收利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园林绿化废弃物、动物粪便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二、规范分类标准

公园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一)厨余垃圾。是指含有机质、易腐烂的生活垃圾,具有含水率高、油脂、盐分含量高、易腐发酵发臭等特点。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过期食品(如面包、饼干、巧克力、膨化食品、番茄酱等)、瓜果皮壳(如橙皮、香蕉皮、菠萝皮、苹果皮、西瓜皮、花生壳、瓜子壳等)、鸡蛋壳、茶叶渣、甘蔗渣、咖啡渣等。注意:猪牛羊等动物大块骨头、榴莲壳、椰子壳、贝壳类、口香糖等,应按其他垃圾投放。

(二)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未受污染,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纸质类(如报纸、书刊杂志、纸箱纸盒、纸质饮料盒、宣传单页等折页传单、鞋盒、纸质购物袋等)、塑料类(如塑料瓶罐盒、牙刷、干净塑料袋、泡沫塑料、塑料盆桶、塑料玩具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等)、玻璃类(如玻璃瓶、玻璃杯、罐类、窗玻璃、玻璃制品等)、金属类(如金属瓶罐盒、金属桶盆、金属玩具、金属办公用品、金属餐具炊具、金属自行车架、金属工具用具等)、小型电子废弃物类(如插座、手机等)、织物类(如干净衣物、床上用品、棉被、窗帘、毛巾、毛绒玩具等)。注意:胶纸、贴纸、蜡纸、传真纸、一次性餐具、保鲜膜、塑料吸管、污损的塑料袋等,应按其他垃圾投放。

(三)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如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手机电池、纽扣电池等)、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荧光灯管(如日光灯管、节能灯、霓虹灯等)、废水银体温计和血压计、废杀虫剂、消毒剂、老鼠药及其包装物、废指甲油、废胶片相纸X光片、硒鼓、墨盒、废油漆及油漆桶等。注意:碱性电池、LED灯应按其他垃圾投放。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污染纸张(如餐巾纸、湿纸巾、厕纸、厨房用纸等)、快餐盒、食品包装袋、保鲜膜、塑料袋、废弃口罩、一次性餐具及纸杯、奶茶杯、竹筷子、牙签、烟蒂、尘土、尿不湿、打火机、创可贴、棉签、干燥剂、口香糖、硬坚果壳、椰子壳、贝壳、榴莲壳、玻璃碎片、陶瓷制品碎片、大棒骨、碱性电池、LED灯等。注意:对于不能准确判断类别的垃圾,可将其视为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三、合理选点布局

(一)公园出入口。在公园主要出入口设置一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疫情期间,应专设废弃口罩收集桶。

(二)公众游览区域。主要道路、广场等区域应成组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两类收集容器,并根据游客人流量和垃圾投放情况因需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三)公众休憩区域。园区内便民餐饮门店、有座椅的小广场等游客集中休息区域,应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三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根据需要应细化为“塑料瓶收集桶”、“金属收集桶”“废纸收集桶”等。

四、强化管理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安排专人负责。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并积极与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对接沟通,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规范落实、有效运转。

(二)加强设施管理。各类设施应整洁无破损,垃圾收集容器有清晰规范的垃圾分类标识;垃圾收集点周边应整洁有序,垃圾收集容器无满溢,无明显异味,无乱扔乱倒垃圾现象;餐饮区地面应保持清洁;园林绿化垃圾不得放入生活垃圾收集桶。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户外大屏、宣传栏、张贴海报、布设展板等方式,利用广播、网站、公众号等渠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演示示范、专家咨询解答、趣味问答等形式,向游客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垃圾分类规范,增强游客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市公园生活垃圾分类浓厚氛围。

(四)组织学习培训。应采取集中宣讲、专家授课、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公园管理人员、导游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相关业务学习培训,了解垃圾分类知识,准确掌握垃圾分类标准。

(五)加强文明引导。在人流量大的公众游览区域和公众休憩区域,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引导员,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游客正确投放垃圾。垃圾分类引导员可由公园管理人员、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等担任。导游人员在讲解过程中要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宣传。

(六)健全管理台账。统计公园内垃圾投放容器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根据垃圾类型分别建立管理台账,包括:记录每天各类垃圾的垃圾量,各类垃圾的收运单位、收运频次、收运时间,以及处理去向、收运协议等记录。对于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以桶为单位进行重量记录。

附件:1.生活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标识

2.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明白纸

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口号

4.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展板设计参考样式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