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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局(部、办)、市局各有关处室:
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监管实际,对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抽查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动态调整)
序号 | 抽查类别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登记事项检查 |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1-2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
2 |
公示信息检查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1-2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
3 |
价格收费行为检查 |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4 |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
市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
4月-11月 | ||
5 |
直销行为检查 |
对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
直销企业总公司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6 |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
由发起部门市发改委确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由发起部门市发改委确定,配合检查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7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8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 4月-11月 |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 抽查1次 | 4月-11月 |
9 |
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 (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
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检查 |
二手车拍卖活动经营资格及相关拍卖行为的检查(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0 |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 查任务) |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旅行社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1 |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检查 |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对新车销售企业等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2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 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 准情况的检查 | ||||||||
13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省级为所抽产品企业数的2%左右,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 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1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4 |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 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 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15 | 对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 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
按省局部署执行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16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 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食品小作坊抽查比例为1%,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抽查比例为30%,抽查1 次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02% |
4月-6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集体配送餐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 |
4月-6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小餐饮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1% |
4月-6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对生产环节的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8%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对经营环节的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5% |
17 |
计量监督检查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 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 部门 |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加油站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眼镜制配场所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7%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获得水表型式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
4月-11月 |
配合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技术机构 | ||||
获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型式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 | |||||||
18 |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省级依法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 配合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技术机构 | |||
各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19 |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当地计量技术 机构检验 | |||
20 |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40%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技术机构开展能效水效产品符合性检查;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能效水效产品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 | |||
21 |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实施水效标识管理的用水产品生产企业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 | ||||
22 |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
4月-11月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23 |
地方标准监督检查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 督和评估 |
推动地方标准实施情况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上一年度发布标准数量的5%,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4 |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
对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 |
社会团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的5%,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5 |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
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的1%,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6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27 |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
4月-11月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 权及其计划实施) |
28 |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抽查比例为100%(律师事务所除外),抽查1次 |
4月-11月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发起,各级监管部门协助 |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
29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 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30 |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2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
31 |
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产品专利宣传是否真实有效 | |||||||
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 是否存在未假冒专利行为提供表里条件的情形 | |||||||
32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 抽查1次 |
4月-10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33 |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 | 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领域,酒类、纪念品、玩具等商品类别的生产、销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抽查1次 |
3月-4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34 |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部门联合抽 查任务) |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 |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 |
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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