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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相关单位、金融机构: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调动群众主动学习防范知识和参与宣传的积极性,提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普及率,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要求,于6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省、市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署要求,切实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广大群众正确投资理念,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观念,营造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防范我区集中性、区域性非法集资类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宣传方式和内容
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传、精准宣传、重点差异化宣传的方式,活动宣传内容为:
(一)上下合力,组织集中宣传
利用6月组织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将宣传工作触角延伸至镇街、基层网格、机构网点,达到上下合力、同频共振。强化防范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甄别能力,在震慑犯罪分子的同时,强化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紧扣主题,突出精准宣传
要突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活动主题,开展精准化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多媒体作用。要利用好各类新媒体、载体精准投放功能,创新开发“短、小、精”微视频、微动画、微课件、微头条、主题海报等,将专业化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表现形式,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自媒体以及电视台等传统媒体,根据社会公众关心热点进行有针对性地、高频次地投放。二是加强案例警示性教育。利用营业网点、服务窗口和悬挂电子屏等载体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有条件的可邀请集资参与人主动讲述参与非法集资经历,用鲜活的“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政府不买单”等理念真正入耳、入脑、入心;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打非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赢得人民群众对 防非打非工作的支持,形成正面引流效应。
(三)突出重点,开展差异化宣教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揭露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同时也要注重围绕本地突出非法集资风险,对比行业合法合规行为,有侧重地普及防范该类型犯罪的识别方法等,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关注城区、侧重商务写字楼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或处非薄弱环节, 组织开展入户宣传,解读有关法规政策,提示非法集资风险;对车站广场、市场商区、小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要开展常态化提示性宣传,确保不留死角。三是突出重点人群。要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青年学生、机关人员等群体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开展差异化宣传。对老年人、农民、退休人员等群体,要多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案例式、警示性宣传;对中年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群体,要多采取大讲堂等方式,进行普法式、专业性宣传;对年轻人、大学生等,多采取多媒体方式,进行科普式、提示性教育。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宣传(2021年6月)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宣传活动,宣传主题定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并于6月15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二)精准宣传和重点差异化宣传(2021年6月)
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金融机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宣传主题,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宣教措施,迅速掀起宣传教育高潮,唱响“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宣传品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品牌活动,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宣传手段,在全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二)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计划。要按照“七进”工作要求,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本部门实际,对宣传活动以报刊、公众号、网站、美篇等形式进行报道。突出宣传月主题,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宣传教育措施。
(三)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和各金融机构要在6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宣传活动统计表(附件)、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做法、工作亮点、宣传资源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内容)和报道情况(以媒体形式报道的宣传活动至少一篇),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时霞 陈超
联系电话:84232777 84218862
报送邮箱:jyqfgwbgs@jn.shandong.cn
济南市济阳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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