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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任务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卫健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5-28 10:10 打印

济卫监督食安发〔2020〕4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事业部),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济南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任务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济南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任务攻坚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会议、市卫生健康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不断提高综合监督执法办案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重点任务攻坚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法律法规为主线,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重点,勇于创新,狠抓落实,着力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执法办案等方面进行攻坚,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开展,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确保公共卫生和职业健康安全,使各项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挥专业骨干优势

1.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落实卫生监督的检查、督查、督导,严肃查处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优势,主动采取有效形式,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培训、督促从业人员做好防护、防疫物资的储备和使用、应急管理等工作。

3.指导做好消毒产品许可、生产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工作,加大对紧急上市消毒新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卫生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1.依据《济南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重点任务分工》(济卫监督食安发〔2019〕6号),履行各自职责。

2.健全完善各相关部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卫生健康部门内部处室工作分工,推动各方面依法履职。

3.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纠,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

4.推进“信用+综合监管”工作模式,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5.探索建立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制度。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确定1个或多个攻坚目标,先行开展试点。

6.坚持和完善调度、督导、通报、约谈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7.落实和完善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做好迎接国家、省专项督察。

(三)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日常监督、专项治理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力争监督覆盖率、办案总数、监督员人均办案数走在全省前列,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处率。

2.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力争实现矿山、冶金、建材企业监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工企业监督覆盖率达到85%以上。

3.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回头看”,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防止非法医疗美容反弹、回潮。

4.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产前诊断技术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和产前诊断技术、非法采供精(卵)、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

5.开展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强化水源卫生保护、水质消毒措施和供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高饮用水卫生管理水平。

6.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消毒剂、抗(抑)菌剂生产企业特别是紧急上市消毒剂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

7.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医疗废物分类、存储、登记、交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8.开展口腔诊疗活动中放射诊疗行为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开展口腔放射诊疗活动。

9.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技术服务行为。

10.持之以恒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净化医疗服务市场;搞好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确保卫生安全。

11.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全面提高完成率、办案率、公开公示率,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12.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等级评审、校验、绩效评价等工作相衔接。

13.积极推进“信用+综合监管”工作模式,推动事前信用承诺、事后信用惩戒相衔接的新型监管机制。

14.探索医疗废物、餐饮具、生活饮用水等领域逐步实现在线监督监测模式,提高监管能力。

15.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四)持续提升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1.组织开展规范化卫生监督机构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好市县执法装备项目,提高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水平。

2.积极推进“智慧卫监”建设,区县力争实现使用手持执法终端、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现场办案常态化。

3.强化执法监督稽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和执法案卷抽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4.适时举办全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继续开展“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树立正确导向,激发监督员工作积极性。

5.对“零办案”监督机构、“零办案”专业和“零办案”监督员开展专项稽查,提高整体执法办案水平。

6.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员和管理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7.搞好各项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信息共享,提高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重点任务攻坚年活动是综合监督工作的总抓手,是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力举措。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综合监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规范依法执法。认真落实分级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依法执法,防止有案不办、“以管代罚”。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嫌刑事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按时移送,杜绝“以罚代刑”。

(三)强化行政监督。坚持和完善调度、督导、通报、约谈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强化对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工作进展缓慢、监管责任不落实、案件查处不到位的,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实施重点约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重点工作实现重大突破。

(四)加大社会宣传。加强对攻坚年活动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组织媒体参与监督执法,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满意度,树立综合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