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济南>>本市政策法规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19〕144号)精神,现发布201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上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二、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求,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实现工资效益同向联动,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同时,对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结合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或备案。
三、非国有企业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报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
热点新闻
-
国家监委严查严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叫停整改盲目“造景”项目700余个
2024-12-23 访问次数:
-
2024-12-18 访问次数:
-
我市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走访12万余户 发放贷款237亿元
2024-12-16 访问次数:
-
2024-12-09 访问次数: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2025年经济工作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4-12-09 访问次数:
-
2024-10-28 访问次数:
-
2024-10-23 访问次数:
-
2024-10-21 访问次数:
-
2024-10-16 访问次数:
-
2024-10-09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