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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承诺制实施办法》发布

来源 :济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3-06 16:29 打印

齐鲁网济南10月18日讯10月18日,由济南市经信委、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济南市环保局、济南市安监局、济南市气象局联合制定的《济南市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承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发布。

《实施办法》的发布与实施有助于促进济南市工业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深化“一次办成”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也是山东省技改领域首家“一窗受理”“一并审批”“一次办成”的创新举措。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是一种依靠增量投入引导存量调整的投资方式,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具有良好的综合效益,投入产出比新建项目高出近一倍,且具有技术新、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特点。

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工业技术改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能力。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要求“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核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明确要求“实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度”“对不新增建设用地且属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许可目录清单以外的项目,企业在办理承诺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0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措施尽快全面落实到位。”《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发〔2018〕23号)要求,“对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和原有土地上改建、扩建的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20%的前提下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由企业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节能等国家强制性要求以及规划审批要求、产业准入条件的承诺,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依法依规自主进行建设施工,竣工后接受相关行政部门验收。”

济南市始终把技术改造作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全市技术改造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济南市工业企业投资技改项目827个,累计完成技术改造投资766.3亿元,同比增长10.4%,占工业投资比重58.2%。通过持续深入的技术改造,工业动能转换加速发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济南市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济南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技改项目采用的是多部门逐一受理的串联审批方式,审批周期平均需要72个工作日,审批周期较长、效率偏低,与技改项目实施周期短、达产见效快的建设需求不相符,为此,济南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研究制定了该《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目的是通过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褒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框架和模式,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开展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加快技术更新换代和产业转型升级。包括17项条款、2个附录,共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零增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适应范围:为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包括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技术改造项目类型)。“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的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值得一提的是,济南市在《山东省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原有土地上改建、扩建涉及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不含本数)的项目除外。”比省里的标准高了10%,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二是确定了项目办理步骤及要求。包括立项备案、备案审查、承诺申请、承诺审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6个办事环节,并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规范。

三是规范了服务监管内容。包括加强对项目实施事中事后以及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以及不兑现承诺采取的惩戒。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特点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按照山东省政府和济南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密结合济南实际,重点解决审批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全面落实“一次办成”改革。其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个一”,其作用可以归纳为“两提一降”。

(一)“三个一”即:“一窗受理、一并审批、一次办成”。 依托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将各单位审查事项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推行统一受理、统一采集信息、同步审批的服务新模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一窗受理”:市、区(县)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规划、建委、环保、安监、气象、消防等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在受理当日,通过审批服务平台将申请材料推送相关审批服务部门。

“一并审批”:实行联合审查运行模式(即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一张图纸),将各单位审查事项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一次办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所有参与并联审批的部门要完成项目审查,出具告知承诺书,将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企业联系人。申请人自愿作出书面承诺后,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至综合受理窗口,审批服务部门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后,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或予以核准。审批决定书或核准文件,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邮寄申请人。

“两提一降”即: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企业效益、降低企业成本。提效率方面,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府审批时间由原来的72个工作日,大幅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提效益方面,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可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加快技术更新换代和产业转型升级;降成本方面,缩短审批时间和流程,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按项目贷款1000万元和年利率8%计算,约可节省利息18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张帅 万爽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