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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济南市旅游发展委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1-03 10:38 打印

各县区旅游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济南市旅发委制定了《济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济南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预防和及时处置旅游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旅游行业各级领导和负责人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全面实施 “一岗双责”制度,履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断加大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健康稳定。

    二、严格履行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旅游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时刻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举一反三,把“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作为单位重点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下气力解决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基础薄弱、投入不足、技术落后等深层次问题。要举办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要对本单位重点安全防范部位做到心中有数,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开展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等方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加大对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大对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演练,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三、全面落实区县旅游局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各区县旅游局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方针,全面落实对辖区内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责任。要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和“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辖区内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指导,切实从制度和措施上消除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预案不完善、安全资金投入欠缺、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现象,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努力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市旅发委业务处室对口管理责任

    局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旅游安全应急信息上报市政府和省旅发委;协调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旅游应急管理体系;负责应急值班工作,协调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上报、救援工作;负责市旅发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及应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完善考核制度,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考核“一票否决”;督导委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要包含专业涉及的相关安全内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督管理处:负责济南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企业旅游安全生产的相关指导、调查工作,起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的旅游安全工作;负责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落实、教育培训、出境社安全信息卡发放、租用旅游包车及导游专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负责全市旅行社企业旅游安全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规划发展处:负责全市旅游A级景区、农家乐、精品采摘园、开心农场、农业旅游示范点、金银铜旅游购物店、旅游商品休闲购物街区等旅游安全生产的相关指导、调查工作,指导协调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培训,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负责对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的相关安全许可及制定公示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好客人家农家乐、精品采摘园、开心农场及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相关安全许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对安全许可不健全的旅游经营者进行摘牌整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市场开发处:负责旅游宣传推介、节庆、展会等大型旅游活动的安全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综合协调处:负责全市工业旅游示范点等新业态的旅游安全生产的相关指导、调查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工业旅游示范点等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工业旅游示范点等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培训,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旅游监察支队:负责在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时,配合相关部门、处室检查旅游企业的安全标准要求;负责查处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和非法变相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旅游安全信息的发布;负责信息中心办公所在地的各项安全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是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成各项考核目标,工作成绩显著的旅游企业、区县旅游局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不力的旅游企业、区县旅游局和相关业务处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旅游企业、区县旅游局和相关业务处室,在评优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一岗双责” 、“行政问责” 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要严格开展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国家旅游局、省旅发委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坚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导游领队、旅行社、酒店服务、景区管理等涉及到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进行全方位、专业性记录。加大对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实现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安全检查要始终坚持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作为检查督查的重点,督促各旅游企业保持清醒的头脑,安不忘危、治不忘乱、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认真组织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旅游法》、《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及时报送旅游安全相关方案和资料,按时完成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逐步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救援、妥善处置、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