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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对疫情制定便民惠企22条 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优化政务服务

来源 :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28 10:44 打印

针对目前严峻疫情形势,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谋求发展,长清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研究制定应对疫情便民惠企22条措施。

(一)涉企事项全面实行容缺受理

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审批时,对因物流速度、人员隔离等原因而无法及时提交材料的,在申请人提交相关影像资料的情况下可先容缺受理,允许事后补齐相应材料。

(二)大力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

在办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业务审批、食品小餐饮登记等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能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相应的行政决定依法送达申请人。

(三)推出“远程视频勘验+告知承诺”服务

对食品经营、药品经营等15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独立勘验的审批事项,实施由申请人提交承诺书,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上传图片和视频等多种方式代替原有的群众亲自到实体大厅、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勘验的工作模式,真正实现“不见面”就能办成事。

(四)校外培训机构《验资报告》“缓提交”

实施校外培训的民办学校申请设立的,如已将办学资金投入办学设施、设备等暂无法出具验资报告的,在其他材料齐全、规范的条件下,可适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待勘验合格并补齐《验资报告》后当场发证,避免疫情反复可能造成的资金积压或流转问题。

(五)实行“歇业”登记制度

因疫情影响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将维持成本降到最低。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终止歇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

(六)优化退出机制

实施校外培训的民办学校申请终止办学的,如因疫情原因已停业超过半年,且已将所有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并经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确认情况属实的,实施免予提交《财务清算审计报告》。

(七)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对省市区重点项目,推行“项目管家”全链条服务,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帮办指导服务。积极推行电子文档,凡可通过线上受理的事项不再要求服务对象到现场提交,凡可通过电子证照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实行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

(八)实施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

针对施工许可证办理,推行重大项目服务专员机制+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将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纳入告知承诺内容,企业申请施工许可手续时,无需再提交上述两个材料,做到“即来即办”。

(九)推出项目“线上联审”服务举措

推出项目“线上联审”方式,通过“线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模式,对项目进行技术联审,打破疫情枷锁,快速推进项目审批进程。

(十)推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制”

根据项目征占地面积及挖填土石方总量的不同,对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下,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无需召开专家评审会、只需由一名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库的水土保持专业评审专家签署同意意见,进行直接批复。

(十一)推行“水电气暖”市政综合服务

提供综合受理、报批辅导、流程定制、跟踪服务、帮办代办等全程服务。统筹协调各专营单位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实现“水电气暖”一体接入。

(十二)涉及疫情防控审批事项“特事特办”

采取“一事一议”“全程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办理涉及疫情防控审批事项。对凡是通过审查材料办理的一般事项,实行即收即办;对办理程序相对复杂,需技术审查、现场勘验的,先通过线上勘验、容缺办理、视频评审等方式进行,企业签订承诺书后先行发证,疫情动态清零或全域低风险时再进行现场勘验或核查。

(十三)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

优化完善线上办理流程和功能,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泉城办”APP、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自助服务终端等进行在线申报,确实需要线下提交的实施“容缺受理、资料后补”。

(十四)打造远程服务系统

整合智慧导服系统、网上政策超市、视频勘验系统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打造集“云咨询、云辅导、云帮办、云勘验”于一体的综合视频服务系统,把咨询、辅导、帮办、勘验等全方位前置服务搬上云端,满足群众数字化办事需求。

(十五)鼓励企业档案网上查询

积极推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微信档案查询系统。办事群众可在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企业档案,经工作人员审批通过后,可直接在线查看和下载企业档案。

(十六)畅通政策兑现渠道

依托网上政策超市,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晓度,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

(十七)积极推进“跨域通办”

依托黄河流域省会城市商事登记“跨省通办”平台,加强与省内签订“全省通办”联动机制框架协议的28家区县审批局联动,持续推进“济泰一体化”审批模式,线上线下全面推进“跨域通办”服务。

(十八)全力推进“双向邮寄”办理

对于无法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群众通过电话咨询后通过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十九)加大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力度

多渠道宣传电子营业执照下载方法、功能,引导企业掌握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方法,充分认识电子证照的效力和便捷性。

(二十)强化区镇(街道)一体化服务

发挥三级服务体系作用,通过端口前移、赋权增效,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下沉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强化区镇联动协同,实现“就近办、便利办”。

(二十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体系

规范建设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在实现全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自助终端向城市社区便民服务站、园区、银行等其他服务场所延伸,实现政务服务“自助办”。

(二十二)打造红色帮办、企业首席服务员队伍

落实“红色帮代办”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为没有智能手机、不会操作电脑的老年人及弱势群体提供政务服务帮代办服务。全区组建“企业首席服务员”队伍,及时与企业沟通联系,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措施中有明确期限规定和各级出台相关文件另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办理方式,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