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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全区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创新举措,积极践行“监管就是为了更好服务”理念,努力做好企业发展“服务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贡献力量。近日,记者就区市场监管局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访了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洪华。
记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的重要措施,请您介绍一下 “双随机、一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我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徐洪华: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解决了过去巡查制监管下存在的任性执法、扰民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目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已成为我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而且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改善了营商环境。我区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制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库,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保证抽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
二是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的工作机制。由全区16个不同监管职能的业务部门按职责、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区各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
三是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采取主管部门发起、多部门联合检查方式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上半年联合教育和体育局、人力和资源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安分局对全区网吧、教育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120余户次。
四是对“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监管。为新产业新模式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和准营环境,由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四项清单制度”,出现问题不简单封杀,重在解决问题。
记者:知识产权对一个企业,一个地区的经济具有极大的推进作用,请问我区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徐洪华:区委、区政府积极争取,2019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以此为契机和工作重心,我们加大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力度,目前我区有效发明专利数为335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为6件(按2018年常住人口数55.59万人计算),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314件,56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专家审核,获得认证证书。
一是加强调研走访服务。组织有关部门、科室联合到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宣讲国家政策、指导企业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强核心竞争力、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意识。上半年走访30余家。目前我区山东营养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同智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祥辰科技有限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是坚决落实上级政策。2019年度为24家企业及1名个人申请并发放市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贯标资助、国际商标注册资助共68.8万元。今年上半年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受理、审核了10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资助上报材料,目前,山东天阳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天茂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专利导航项目已经立项。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工作,制订了《济南市济阳区知识产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了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发明年费资助、购买发明专利资助、专利产业化资助、专利数据库建设资助、专利侵权案件胜诉资助等项目,加大了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极大提高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目前,2019年度企业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正在发放,共涉及11家企业,共计资金8.7万元。
记者:当前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成为重要的监管措施,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信用监管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徐洪华: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完善跨部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是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我们局重点是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分类监管。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把全区企业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E五类。针对不同监管风险类别的企业,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高风险D,E类市场主体,列入监管重点,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抽查比例,对低风险的A类市场主体,以企业全面自治为主,除投诉举报、转型检查、案件线索转办交办外,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
二是及时公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存在不及时年报,不按规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找不到且无法联系等情形的企业,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今年上半年,已有61家企业因违反《条例》规定的4种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积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办法,对符合条件的175家企业及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贯穿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以“监管就是为了更好服务”的理念,做好企业“服务生”,为济阳经济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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