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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加大质量品牌建设,扶持资金最高500万

来源 :齐鲁壹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7-06 07:23 打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质量品牌建设是一场“持久战”,如何更好鼓励企业提升质量、擦亮品牌?3日,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济南市即日起正式启动2019年度济南市质量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加大企业品牌创建资金支持,更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济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哪些企业能够申报?


1.济南市第七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及个人、第六届济南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及个人、2019年度获批创建的省优质产品基地;


2.在济南市辖区内注册的单位,承担建设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已通过评估验收且经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2019年度发文予以确认的;


3.在济南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2019年度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


4.在济南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2019年度获批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


5.在济南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2019年度获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申报,“自查”合格者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经验收合格后将给予一定资金扶持。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7〕9号),其中对济南市先进制造业首次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中国品牌500强”的企业最高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济南市市长质量奖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当年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扶持;当年被确定为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对当年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40万元扶持;对当年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建设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