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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查勘员骗保7万余元 男子犯职务侵占罪获刑

来源 :市中区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6-29 09:56 打印

   姜华(化名)原是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现场查勘员,负责交通事故现场查勘工作。有一份收入可观且稳定的工作,但姜华却不满足于此。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爱财的姜华却从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姜华就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七次采取编造多人名下多辆车发生车辆事故的手段,虚构报警信息、三者车及驾驶员信息、事故勘验资料等应付公司的审核,骗取保险理赔款共计70350元,并将上述款项非法占为己有。姜华本以为事情做的天衣无缝,却不知纸永远包不住火。2019年1月,公安人员在某公司山东分公司将姜华抓获。经讯问,姜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姜华退赔某公司山东分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且已取得对方谅解。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姜华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具有如实供述、退赔、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可适用缓刑。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姜华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