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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19年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汇报材料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战略规划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4-30 10:54 打印

为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效率,实行企业分类监管,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市人社局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用工企业中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主要针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订立、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等进行,依据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随机抽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进行评价,经评价可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实行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作为与工商、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

2019年,全市共评出990家诚信示范单位,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起到了榜样的作用,2020年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劳动监察被动受理举报投诉为主动出击检查,规范了企业用工,梳理了劳动纠纷隐患,同时充实了劳动用工数据库信息,为化解各类劳动纠纷掌握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