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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A级旅行社评定与复核工作

来源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4-29 16:55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建设高品质旅行社团队集群,促进我市旅行社行业良性发展,根据《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要求,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3A级以上旅行社等级评定与复核工作。

自2011年全省启动旅行社等级评定活动以来,经企业申报、省市区县分级评定,我市共有43家A级旅行社先后获评A级旅行社荣誉称号,其中,5A级旅行社13家,4A级17家,3A级13家。十年来,获评旅行社积极推介我市旅游资源线路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努力维护济南旅游品牌形象,在提升城市知名度、影响力,安排就业、依法纳税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但也有个别旅行社在获得A级旅行社称号后不珍惜荣誉,经营管理混乱、游客投诉较多,对行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同时,随着济南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水平的不断推进,济南旅游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亟需一支水平更高、素质更高旅行社团队来进一步擦亮济南城市名片,满足对外招徕和出游市场需求。应时而动、顺势而为,启动新一轮A级旅行社评定与复核工作,既是我市加强对旅行社行业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旅行社行业励精图治,苦练内功,再创辉煌的有力抓手。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以旅行社的基本条件、经营业绩、营业条件、服务项目、管理机制、商业信用和社会声誉为依据。其中,3A级旅行社年接待游客量须在20000万人以上,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4A级旅行社年接待游客须达到10万人以上,营业收入超过4000万元,5A级年接待游客须达到20万人以上,营业收入超过8000万元以上。

本次等级评定工作分为自查申报阶段(5月—6月)、材料审查阶段(7月份)、验收评定阶段(8月—9月)、公示发布阶段(10月份)四个阶段进行。其中,验收评定阶段将进行明查暗访、随团暗访、实地验收三部分。明查暗访包括抽查营业部,对门市服务质量进行明查或暗访;随团暗访一般选择旅行社自组的中、短线旅游线路产品进行。实地验收阶段区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合格的申报3A级旅行社进行实地资质等级验收。市局对申报材料合格的申报3A级旅行社进行抽查,对申报4A级旅行社进行实地资质等级验收评定;对申请5A级的旅行社进行初评,符合条件的向省文旅厅推荐验收。

10月份,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通过官网和各类媒体公布本次通过评定和复核的3A级以上旅行社名单,并颁发新证书和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