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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 济南四家医院被罚

来源 :信用济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4-17 08:38 打印

   4月16日讯(记者 方媛媛)记者今天获悉,济南天桥区物价局向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四家医院开出罚单,包括山东黄河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以及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卫生院。

  因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济南天桥区物价局对四家医院进行了处罚。具体情况为,没收山东黄河医院逾期未退的多收价款238034元,并处罚款23803元;没收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逾期未退的多收价款306065元,罚款30605元;没收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逾期未退的多收价款63696元,并处罚款6369元;没收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卫生院逾期未退的多收价款9319元,并处罚款931元。

  同时,济南天桥区物价局责令被罚医院的当事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