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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做好旅游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来源 :平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1-10 14:45 打印

为进一步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行业诚信自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平阴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管理,提升信用管理水平。

一、完善评价标准。县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县域内4家旅行社、8家A级景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会议,征求意见10余条,制定并印发《平阴县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旅游领域信用分级评价标准,由好到差依次分A、B、C、D四类,分别对应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

二、加强分级监管。将旅行社、A级景区初始信用等级设为“A”级,根据旅行社、A级景区日常经营、举报投诉、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情况,在半年时对各旅行社、A级景区进行信用分排名和公示,酌情调整其信用等级。截至目前,A级旅行社2家,B级旅行社2家;A级景区4家,B级旅行社4家。对A级旅游企业,减少随机抽查频次;对B级旅游企业,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在评先创优活动中慎重考虑。

三、开展诚信宣传。组织工作人员20余人次深入芳蕾玫瑰花乡、途景旅行社等旅游场所,发放诚信倡议书1000余份,普及诚信法律法规,向从业人员和市民群众讲解行业诚信自律、诚信文化宣传等方面的知识,号召从业人员和市民群众知信、用信、守信,加强诚信建设,增强诚信意识,营造了“知信、守信、重信”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了旅游行业发展质量。

下一步,平阴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强化旅游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信用在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县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