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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双告知”,证照联办“一站式”

来源 :商河县发改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0-09 14:15 打印

近日,经办人张女士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后,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同时领取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张女士感慨地说:“前几天我打电话咨询的时候,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帮我查询到经营范围中‘药品零售’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来到现场后,帮代办专员全程帮我准备申请材料,很快就证照联发了,服务贴心周到!”这正是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推行“双告知”制度,为企业提供证照联办“一站式”服务的缩影。


所谓“双告知”,是指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登记机关根据后置审批“双告知”目录,提醒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办理登记注册后,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告知许可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作为市场准入的第一道关口,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过程中,审查市场主体经营项目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第一时间收集登记信息并“双告知”,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同步将市场主体信息和涉及事项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并将需办理后置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成为申请人和许可部门之间的“信息眼”,着力打造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审管结合新格局。为进一步落实“双告知”制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梳理目录,在山东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中对519项事项进行统一维护,明确各个事项的县级许可部门和监管部门,确保“双告知”信息推送的准确度。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已认领“双告知”数据1844条。

审管结合有助于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证照联办则为市场主体开辟了“绿色通道”。下一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稳步推进“双告知”工作,不断完善证照联办“一站式”服务模式,更好地为市场主体纾困解忧,营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