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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来源 :商河县发改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6-28 08:52 打印

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拓宽公示渠道,多途径确保公示落到实处。我局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山东省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商河县政府网站、济南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进行公开公示,以求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在政府网站及信用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企业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和送达时进行现场拍照录像,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

三是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责任,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负责人,负责行政处罚和强制的相关法制审核工作,定期参加省市级各类法制培训,提升法制审核的严谨性。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