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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区人民法院:执行和解显成效,按时履行践诚信

来源 :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6-08 11:21 打印

近日,长清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执行干警善意执行,情法并用的方式,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约定履行完毕。

2021年11月,李某与房某某、山东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问题产生纠纷,故李某将山东某装饰有限公司诉至长清法院。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一、由被告山东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金5万元;二、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山东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仍未履行责任义务,故原告李某向长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受理后,执行干警在仔细了解案情、分析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决定依法拘传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但屡次扑空,致使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22年元旦,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马某某的“蛛丝马迹”,并成功将其拘传到院。在法院,马某某表示自己现在确实没钱,无法一次性全部清偿完毕,希望能够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履行。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但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和解及分期履行。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一边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一边告知申请执行人当前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积极努力下,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双方达成一致协议。5月20日,按照双方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最后一笔3.2万元的还款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和解是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既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执行难”,又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执行阶段的体现,在执行工作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在面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时,和解分期履行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使被执行人得到时间利益。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从来不是简单机械办案,既要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又要平衡当事人利益;既要多措并举用好执行措施,又要善意文明规范执行。诚信是做人立身之本,在构建诚信社会的今天,部分被执行人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承诺,切实维护了诚信守约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