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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诉讼服务十项承诺

来源 :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31 12:44 打印

为更好地践行为民宗旨,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现向人民群众做出如下十项服务承诺:

一、开设绿色诉讼通道


开设“老弱病残孕”、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涉民营企业维权、以及全区涉“三大战略”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相关案件。


二、立案手续一次性办结


若您提供的立案申请和材料符合立案条件,我们将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立案登记;不符合立案登记条件的,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三、来院咨询一次性告知


若您是来咨询立案的群众,前台导引人员会一次性告知您需要准备的材料、带齐的手续。


四、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


来院办事期间,首个接待您的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将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您的求助或疑惑全程负责引导、解释。


五、网上立案零跑腿服务


如果您选择网上立案,请通过“山东移动微法院”或“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找到我们法院,网上上传立案材料、预交诉讼费用,您将实现“零跑腿”。


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


我们在诉讼服务中心设有诉调对接中心,设有专职调解员,同时在辖区17个街办均设有诉调对接员,您可以选择在起诉立案前通过调解方式,妥善、便捷和高效地处理纠纷。


七、所有案件审限内结案


除法定事由中止、延长审限的外,我们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将您的案件审结、办结。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一审终审。


八、执行工作规范化开展


我们将尽力采取执行措施,努力保障您的胜诉权益实现。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九、庭审活动常态化公开


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活动公开。您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现场或通过庭审直播网旁听我院审理的案件。若您是我院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院推送的信息,随时掌握审判执行活动进程。


十、司法救助暖心式关爱


若您的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法律规定的救助条件,可以获得减、缓、免诉讼费用的司法关爱。若您的案件符合先予执行条件,我们将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