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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规定,现就我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报通知
1.年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年报对象:凡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在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部门等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3.报送方式: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填报2021年度年报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也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上述各类市场主体还可通过手机进行年报:登录微信,搜索并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选择“年报入口”填报年报信息。
二、未报后果
1.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2.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3.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
三、注意事项
1.以上后果如有变化,请以即将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准。
2.市场监管部门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年报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谨防诈骗。
3.申报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sd.gsxt.gov.cn/)
4.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咨询电话:88065289
5.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 信用监管——年报填写模块: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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