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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全流程调解化解讨薪案

来源 :历城区发展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47 打印

济南市历城区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调解过程一波三折。

被告陈某是历城区唐冶某工地的水电工程分包人,因资金周转不灵,拖欠了原告刘某电工班组的劳务费六万余元。陈某对于拖欠劳务费的事实没有异议,只是表示没钱,无力支付。刘某也有一肚子苦水,活干完大半年了,工钱没拿到,班组的弟兄们心急火燎,年都没过好。这不,一过完春节,马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接到该案后,自贸区巡回法庭经分析认为该案有调解可能,便委派人民调解员朱荣慧调解。不久,调解员传来喜讯,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请求出具调解书。听到纠纷化解了,法庭工作人员由衷地为当事人高兴,立即与双方确定了调解时间,做好了准备工作。

约定时间到,原被告均来到法庭。被告却要求延长此前调解说好的履行期限。原告一听火冒三丈,认为已经拖欠了这么久,被告毫无信用,气得甩手要走。承办法官王娅卓清楚,这时如果不搞清状况、抓住机会,双方矛盾很可能会进一步激化。于是,王娅卓和调解员朱荣慧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背对背”调解。



原来,被告陈某也有苦衷,其他公司拖欠他的工程款数额不少,本来他想等那些款项结清后支付原告劳务费,于是在调解时与原告约定了履行期限。到法庭后又担心那时收不到钱,无法支付给原告。调解员建议陈某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娅卓也帮助陈某分析了本案的法定义务及履行期限,劝说陈某体谅水电工人、珍惜商业信誉。随后将以上情况反馈给原告刘某,建议刘某同班组的工人们做好解释。刘某听后表示理解,自愿将履行期限延长一个月。最终,刘某、陈某互谅互让,达成共识,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